“被刷脸”莫名背上万元贷款,要不要还?法院判了!
近日,广州互联网法院通报了一起因为“刷脸”引发的纠纷一女子因“被刷脸”莫名背上万元贷款 2020年,广州某银行起诉称,2019年11月25日,王女士在某银行线下营业网点申请设立借记卡账户。按照该银行要求,王女士现场填写了开户签约申请表,随后在该银行营业厅的自助柜员机经人脸识别核验身份后,自助办理了借记卡账户业务,并开通了手机银行功能。 广州互联网法院综三庭法官 甘尚钊:在2019年12月18日,王女士通过手机银行申请了一笔借款约一万多元,但是借钱之后就没有再还款了,银行基于这种情况就把借款人起诉到法院,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借款人可能另有他人。 王女士辩称,她的身份证在2019年10月18日,也就是…